close
勞工貸款

想要瞭解有關勞工購屋貸款的限制

想要請問..如果想要申辦政府的勞工首次購屋貸款..若本身名下已有房子..是否能申請?還有若申請下來後..是否有限制在多久之內把這筆貸款用完呢?希望知道的人可以給予答案^^謝謝^^
若本身名下已有房子

就不能申貸勞貸了*勞貸=>依郵局二年期定儲利率加0.575%

目前利率2.74%

額度最高220萬

可搭配其他政府優惠貸款

青年首購除外。

九十四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評點標準表一、茲依「九十四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處理要點」之規定

訂定本「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評點標準表」。

二、凡參加勞工保險之在職勞工

其勞保投保年資累計滿一年以上

且係「無自有住宅者」或「本貸款開辦日回推前二年內

由本人或配偶購得第一戶自用住宅且辦有一般長期建購住宅貸款者」

得依本貸款規定提出申請三、申請本貸款之在職勞工

其家庭眷屬狀況應符合下列申請類別之一

有關「家庭年所得查詢」、「房屋檔查詢」及「眷口數計點」亦應配合下列申請類別予以查核計點︰第一類:有配偶者

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無配偶者

本人年滿二十歲

以本人、未婚子女及本人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二類:有配偶者

尚未生育子女

以本人、配偶與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三類:有配偶者

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有配偶者尚未生育子女

以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四類:無配偶者

本人年滿二十歲

以本人及父母(父母雙亡得與祖父母);或本人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第五類:單身勞工

本人年滿四十歲

以本人提出申請。

你可以參考我們復華銀行

額度很高(最高可全額貸)

利率都很低喔~~希望有機會能為你服務 ***復華銀行房貸專案***方案一:第一年固定利率1.8 %起計收;第二年依本行牌告利率加0.17% 起

目前為2.25%起計收;第三年~第二十年依本行牌告利率加0.6% 起

目前為2.68% 起計收。

(本方案需搭配本行定期壽險)方案二:前二年依本行牌告利率加0.12% 起

目前為2.2%起計收;第三年~第二十年依本行牌告利率加0.6% 起

目前為2.68% 起計收。

方案三:依中華民國郵政公司二年期定儲利率加0.775%

目前為2.94% (20年都比政府優惠貸款還低0.1 %

且不限額度喔)方案四:假設你房子有勞工貸款

那本行就提供你全部貸放利率為勞工貸款利率

無220萬元限制聯絡方式請點我的大頭or暱稱 參考資料 復華銀行行員江先生

有任何貸款方面的問題都可詢問~
雙卡風暴

銀行信貸的徵審條件從嚴憑身分證向銀行借錢的時代早已結束

若你服務的公司太小、年資太短、負債太高

大多借不到錢

目前利率~收費~額度~都會因各銀行(借款人)條件受信而訂(薪資x22倍內=可貸額度)~金管會規定~各大銀行都差不多坊間很多整合債務方式~協商.債務重整.都會影響信用~~~~~~~~或許你也可以參考看看以下建議購屋整合方式~給你參考看看除了可以擁有自己的窩外~還有多餘資金靈活運用~~~~~~~~~~假設:80萬負債以7年期利率10.5計算=13489x84期=1133076元信貸繳了5-7年結束~到頭來好像什麼都沒有一場空~沒有投資效益~~~~~~~~~利用購屋方式~做自己的理財規劃想想可以降低利息又可強迫自己存錢~投資~理財用房屋投資理財方式做你個人的理財(債)規劃免出.頭期款.簽約金.新成屋.捷運旁.增資空間大非~法拍~~中古屋~~如有任何房貸.信貸.信用卡整合負債問題歡迎點大頭來信或來電洽詢~交流或在我的信箱留言我會盡速與您聯絡~~大胖~~
你好

我家房貸2.3%起如有需求或疑問可點大頭和我聯絡也可直接來電詢問

因為我不常上線希望能有機會為你服務

謝謝!!!PS你可考慮辦我家的房貸
勞貸只限制於你買來自住而且你名下已經有房屋...勞委會應該會把你退件所以建議你找一般房貸...甚至有些房貸也不比勞貸差喔
Hi~您好-我是銀行專員-余小姐

您有銀行方面的問題都歡迎您來電 我會熱心為您服務

謝謝! 請點我的「名稱」即有連絡方式唷~~~

貸款,勞工,勞貸=>依郵局,復華銀行,配偶,利率,限制,中華民國郵政公司,住宅,青年首購

首購房貸專案|對保|債清法|本金|保人|就學貸款|青年創業貸款|理財型房貸|代償|浮動利率|優惠房貸|房貸利率|還款|升息|小額借貸|網路標會|汽車貸款|二胎|轉貸|年利率|利息|企業貸款|遞減型房貸|房屋貸款|整合負債|整合貸款|低利信用貸款|車貸利率|試算表|週轉金|

勞工貸款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8171537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qaz1014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