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貸款的問題~很急!(贈)
請教關於勞工貸款的問題:1.我與老婆、小孩、母親同住
名下皆無財產
父親曾有過房子
但921地震時已經全倒
土地亦已經被法拍
我與老婆皆有勞工保險
請問我有申貸勞工貸款的資格嗎?2.勞貸規定需投保滿一年的條件
是累積投保時間滿一年即可
還是需要連續滿一年呢?3.若由我提出勞貸申請
核准後房子一定要買在我的名下嗎?可否買在老婆的名下並用老婆的名字申請貸款呢?(因為我的工作年資較長
申請應該比較容易通過
但是我因幫人做保目前信用已經有問題
房子無法登記在我的名下
老婆目前的信用良好有穩定的工作
但投保薪資並不高)4.若申請通過
而我想要購買的房子剛好200萬
有辦法承做全額貸款嗎?也就是說一般代款都是約8成
也就是160萬
若買賣契約將成交金額提高為300萬
也是不是就可以核貸240萬了???我有聽朋友有這樣做過。
5.目前哪家銀行承辦勞工代款的規定比較鬆呢?我討厭很龜毛的銀行。
6.我妹妹已經離婚
名下無房屋
目前與我們住在一起
也有投保勞工保險
但他的前夫有房子
依他的狀況可以申請勞工貸款嗎?很抱歉問題這麼多
可否逐條替我解答
謝謝囉~
目前勞宅貸款正在申辦中
請儘速去辦理!!可先辦理後再買房子--資格可保留辦理展延;亦可先買房子辦好貸款後再申請--於取得資格後再辦理房貸轉換成勞貸
去年度的中籤率為九成多
只要資格符合
應該都能抽中
祝您能順利申辦完成1.您和夫人都有資格
不過只能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若同時申請則全部取消資格--有配偶者
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無配偶者
本人年滿二十歲
以本人、未婚子女及本人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2.累積投保時間滿一年即可;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一年者一點;未滿一年部份
滿一個月○.一點
滿二個月○.二點
以此類推
滿十個月以一點計。
3.可以買在夫人的名下並用老婆的名字申請貸款
所得計算是以家庭所得計算的--申請勞工須切結同意由本會將所有家庭成員之身分證號
送往財稅資料中心查詢各類所得
經累加所有成員之各類所得後
為該申請勞工之「家庭年所得總額」
並由本會計點
不得異議。
4.些銀行可配合較高額度如新x國際銀行
可將買賣契約成交金額提高或許可以
若不太離譜應可成功
不然就多問幾家銀行。
5.其實每家都差不多
不過現在各銀行皆在爭取勞宅貸款
所以服務都很好
在勞貸申請會場都有銀行設攤做咨詢服務
還有紀念品可領
逛一圈寫寫資料即可滿載而歸6.可以--無配偶者
本人年滿二十歲
以本人及父母(父母雙亡得與祖父母);或本人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 行政院勞委會(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5ddccd)本人為銀行行員
曾辦理過勞貸業務
1.可以
但是請與父母辦理分戶;也就是說
雖然在同一地址
但是戶口名簿有二本。
2.年資採累計。
3.誰申請
就由誰貸款。
4.額度是銀行在審的
買賣契約金額是提供參考的。
5.每一家都龜毛
除非你有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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