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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貸款

請問勞工貸款問題(名下共有房子欲放棄)

請問

我本身是921受災戶

當時母親另買房子時(90年)

為公平故把房子登記在我與哥哥名下

那我現在還能申請勞工貸款嗎?(名下共有房子)。

如果不行

有沒有其它方式

例如:放棄名下此房子。

另外

也想請問青年首購貸款與政府首購優惠貸款兩種。

如果我放棄該房子

那我能否申請該其中一項?謝謝。


1.無法申請”勞工貸款”。

(但是如果符合(1)(2)是可以申請勞工貸款)因為你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就算是共有持分也算)

財稅中心會查詢你本人及家庭眷屬有無任何房屋座落紀錄。

(1)房屋持分面積:勞工本人以四十平方公尺計算

並依申請戶內之眷口數

每一眷口加計十七平方公尺

全部持分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公尺。

(2)房屋評定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

...........................................................................................................................................2.可以申請”首次購屋貸款”。

※ 但是需先將原本房屋的所有權持分移轉過戶給母親或哥哥

待移轉完成後再向銀行申請首次購屋貸款即可。

...........................................................................................................................................3.青年首購貸款?是指”青年創業貸款”嗎?如果沒有打算自行創業的話

是無法辦理”青年創業貸款”。

...........................................................................................................................................【首次購屋貸款】條件:1.第一次購買房屋者2.適用對象: 20 ~ 65歲3.可提供房屋及其基地設定為第一順位抵押權為擔保品者 資金用途: 可供房屋購置用途貸款期間:貸款期間最長為二十年...........................................................................................................................................勞工貸款申請:(一)勞工保險年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一般產職業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一年以上者。

2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者

年資不予限制。

3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並加入公保者」︰參加公保累計年資應比照三之(一)之1及2規定。

(二)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無自有住宅者: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

均未曾有任何房屋座落紀錄。

2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者: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須未曾有任何房屋座落紀錄

僅在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後

由本人或其配偶首次建購一戶住宅

並於取得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之長期住宅貸款

尚未全部清償者。

※ 「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者得申請本貸款」之規定將於二年後取消

自九十二年起一律回歸以「無自有住宅者」為本貸款輔貸範圍。

另有房屋座落紀錄申報作業︰1申報之資格條件:勞工本人或家庭眷屬名下另有房屋座落紀錄

該座落符合下列標準

得視為無自有住宅者准予申請本貸款:(1)房屋持分面積:勞工本人以四十平方公尺計算

並依申請戶內之眷口數

每一眷口加計十七平方公尺

全部持分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公尺。

(2)房屋評定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

2應檢附之證件:(1)土地登記簿謄本。

(2)建物登記簿謄本。

(該房屋座落如屬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

則可免附)(3)房屋稅籍證明書。

3未依規定申報者

經查出後一律不得申覆

並取消資格。

貸款額度:每戶最高220萬元。

勞工負擔利率:目前為年息2.52厘。

 申請方式:勞工得於申請期間填妥申請表格並檢齊證件

依規定向工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或委請任職單位或職業工會代為團體辦理。

 ...........................................................................................................................................青年首購貸款:申請青年創業貸款的資格與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年齡在20 ~ 45歲者

華僑(男性須已服役或免役)也可辦理。

2.男性必須退伍或退役或持有免役證明。

3.申請者與其配偶信用狀況皆須良好

無違法背信、無信用不良紀錄。

4.申請者不得兼任其他公司股東或負責人

若有此種情形

須辦理變更。

5.立案未滿三年之幼稚園、托兒所、補習班、兒童課後托育中心、老人養護中心之負責人。

 6.持有開業證書未滿三年之診所、建築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之負責人。

7.申請者須是設立未滿三年公司或行號之負責人或股東。

8.行號設立超過三年

得變更為【有限公司】方可以辦理;公司設立超過三  年

一定要完全新設立公司才能辦理。

9.夫妻共創同一事業時

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請;若各自經營不同公司或行號

仍可以個別申請。

青年創業貸款金額: 1.無擔保信用貸款每人最高一百萬元

期限定為六年(第一年付利息

第二年至第六年攤還本息)。

2.擔保抵押貸款每人最高金額四百萬元

期限定為十年( 第一年至第三年付利息

第四年至第十年攤還本息)3.貸款人所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其出資額。

4.年利率約只有百分之三左右。

青年創業貸款需檢附文件: (一) 創業青年之個人徵信資料。

(二) 所創事業之證件及股東名冊。

(三) 保證人之徵信資料

依各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辦理。

1具有不動產者

應提供不動產標的資料

如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及地價證明或地價稅繳納通知書等。

2在公教機構或公營企業單位服務人員

應提供在職及薪資所得之證明文件

如薪資所得扣繳憑單等。

3在民營企業單位服務人員

應連續在該企業服務一年以上

並檢送前一年之薪資所得扣繳憑單。

(四) 辦理擔保貸款者

應提供擔保品標的資料

並備妥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證件。

(五) 特殊境遇婦女應先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身份認定。

※ 每人一生不論創業幾次

但是僅限申辦”青年創業貸款”一次。

參考資料 YAHOO

貸款,勞工,建築師事務所,房屋,財稅中心,買房子,負責人,會計師事務所,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順位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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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貸款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8130848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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