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
麥當勞是誰發明的?
麥當勞為何從一種美國的速食文化.....變成全球性的大公司阿?
麥當勞
一個從美國洛杉磯開始發跡的快餐店
用了不到四十年光景
輕易攀升為全球最多分店的快餐店。
而且
當你進入麥當勞快餐店那刻
全球化系統已運行著了:今天
紐西蘭的乳酪被空運到南非
烏拉圭的牛肉供應給馬來西亞
而馬來西亞的包裝材料則運至全亞洲;美國供應馬鈴薯給香港和日本
所有的漢堡包麵包上的芝麻在墨西哥生產
澳洲將牛肉產品運到日本
而且整個系統所需的派(Pie)和派皮原料則完全由美國一家供應商提供……在麥當勞經營者眼中
再遠的地方也不過在地球內
已經沒有疆界之分
「我們是一家全球性的大企業
我要讓別人看到麥當勞和其他速食業的不同之處。
」「就這點看來
我不認為這是麥當勞故事的尾聲
而是個開場白。
」這是麥當勞第三任董事長麥克昆蘭(Michael Quinlan)在邁入新世紀前所發表的文告。
(麥當勞現任董事長為傑克
Jack M. Greenberg)從克羅克(Ray Kroc)發跡時代
到透納(Fred Tuner)的國際化眼光
再到麥克昆蘭的重整組織再出發
麥當勞是全球化歷史中光芒四射的一章。
自一九五五年克羅克在芝加哥德斯普蘭(Des Plaines)開設第一家麥當勞快餐店
成立麥當勞系統公司(McDonald's System Inc.)
他就以加盟式經營
廿年間在全美擁有超過五千間麥當勞。
雖說他是麥當勞之父
但是把金色巨人往海外擴充的則是第二任董事長透納。
一九六八年
當他接管麥當勞時
公司正面臨由中小企業進入大企業的轉型期
苦于無法脫離瓶頸
因此往海外擴充是他上任的挑戰。
「只要海外有市場
我們便投資。
」透納曾說過。
他不僅要把漢堡包帶到國外
還將一種新興外食文化介紹出去
從而形成目前社會的速食文化。
今天
在全球一百廿一個國家內
擁有三萬間分店
幾乎每個人都有曾經在麥當勞用過餐的記錄
它的成功令人驚訝。
但令人津津樂道的是
他們在海外成功的秘訣竟然和美國境內所用的方法幾乎如出一轍:依靠買房地產
賣漢堡包。
原來
早在克羅克時代
麥當勞就不是依靠賣漢堡包
或是加盟費致富
靠的竟是房地產。
而出這主意的卻是桑那本(Harry Sonneborn
曾是麥當勞第二把交椅負責人。
)他的方法非常簡單:麥當勞另外成立一間連鎖房地產公司
負責尋找合適的開店地點
向地主租賃
租期多為廿年。
過后
再租給加盟者
在其中賺取差額。
過后
他們大量購進房地產
成為目前全球擁有最多店面的企業。
飲食企業全球化
最大問題是如何做到食品品質控制。
早期
麥當勞花費上千萬的金錢與時間
只為找到合格的供應商
以及研究出高品質的食材。
現在
不管是在那一個角落
麥當勞的薯條、漢堡包、牛肉、奶昔都是同樣味道
都因他們堅持達到目標─「QSCV」(Quality
Service
Cleaness
Value
即是品質、服務、衛生、價值)。
就以供應食材而言
早期的歐洲的大規模麵包工廠品質很差
亞洲更是沒有麵包文化
歐洲牛只是餵草
美國的則用飼料及牧草
因此
麥當勞很難找到合適的海外供應商。
當他們無法找到供應商時
就會鼓勵美商在國外設廠
麥當勞偶爾也會投資。
在找製造商時
他們很樂意提供技術轉移
例如在澳洲與西班牙農場成功種植羅梭馬鈴薯。
雖然投資大、風險高
但一旦成功
他們能夠保證供應量
降低成本。
麥當勞提供技術一事
從克羅克時代已存在。
當他接手發展麥當勞的第一個十年
他願意付出超過三百萬美金研究品質統一的薯條。
而且
在早期克羅克很願意與小型供應商合作
原因是他們會符合麥當勞的要求
而且克羅克從不要求回扣
只要他們能保證品質好
如期供貨就足夠了。
金色巨人
能夠穩居飲食業榜首
靠得是多年以顧客為本的經營之道
就如他們常說的:「我們不只是賣漢堡包的
我們經營的是娛樂事業。
」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press.com.my/topic/series/default01.asp?sec=br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