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勞保退休金計算
56歲
勞保年資20年140天
投保薪資26000
目前為舊制
請問現在因身體問題要退休
選擇勞保年金是否為最佳選擇????
可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試算或本人持身分證至勞保局列印年資試算勞保老年給付再作決定.
勞保年金需滿六十歲只能申請一次領
勞基法:第二條(用辭定義)本法用辭定義如左: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作未滿六個月者
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
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
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
以百分之六十計。
第五十五條(退休金給與標準)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一、按其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
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強制退休之勞工
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
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
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第一項所定退休金
雇主如無法一次發給時
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
分期給付。
本法施行前
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
從其規定。
你如果現在退休
退休金有:一、公司應該給你的退休金
(基數*平均工資)1、什麼是平均工資:例如你98年10月領26000元
11月領27000元
12月領26500元99年1月領28000元
2月領27000元.3月領26000元
全部加起來除於6
就是一個月的平均工資(26000 27000 26500 28000 27000 26000)/6=26750元。
2、退休金:(1)、如果你到現在都還是舊制
那公司現在要你退休
你在公司服務20.5年
那就以20.5年來結清退休金。
(15*2) 5.5=35.5基數26750*35.5=949625元(2)、那你如果94年7月就已經選擇新制
因為94年7月份之後公司每月提撥退休金給你
所以你只剩94年7月之前的年資可以結清退休金。
扣掉94年7月至今將近5年
20.5-5=.(15*2) 0.5=30.5基數26750*30.5=815875元(實際金額要依你實際所得計算
以上金額只是舉例試算)二、勞保局應該給你的退休金:基數*投保薪資(一次退領)勞保年資20.5年等於個基數(15*2) 5.5=35.526000*35.5=923000元
選擇勞保年金或者國民年金就要靠你自己決定沒有人可以幫你決定舊制的退休金制度
是依照【勞動基準法 】之規定計算的。
該法第55條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一、按其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
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強制退休之勞工
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
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
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退休金之計算基準
並非「平均月投保薪資」
或者「平均月提繳薪資」
而是「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係依照該員工離職之當日前六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了解退休金的計算基準以後
再來計算該員工適用舊制時的「退休金」。
所以為簡單計算
平均工資為26000元。
如此
該員工適用「勞工退休金舊制」的年資有20年
則其退休金:26000*2*20=1040000元。
勞工勞保申退55歲可退休1舊制退退休前3年年資計算45ㄍ基數.一次發放.你會吃大虧2新制退投保期間最高投保金60個月計算退休年金加%6退休準備金同一公司服務滿15年有員工退休金可領3退休選新制對你比較有利.問題是你ㄉ投保年資不夠現在退你會吃大虧良心建議你繫保年資滿25年在申退對你有利
版大您好讓我針對您的問題來回答您首先跟您解釋勞保老年給付無分新舊制(勞保局給付的) 勞退才有分新舊制(雇主負擔的)所以在這只說您問題所提的勞保老年給付部分您若現在退休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目前投保薪資26000年資20年140天=20年又5個月(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見勞保條例19條)而老年給付計算標準之月平均投保薪資為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
所以不明您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狀況故不能幫您計算出正確數字再說到您56歲申請老年給付的年金給付
因您56歲請領所以是提前請領(勞保條例58條規定60歲請領)所以會有勞保條例58-2條規定減給之條件:每提前1年領減給4%
56歲為提前4年所以減給16%等同只領到84%有兩種計算方式擇優發給:(見勞保條例第58-1條)方式1:((平均月投保薪資)X 20.5 X 0.775% 3000 )X 84%方式2:((平均月投保薪資)X 20.5 X 1.55% )X 84%結論:所以為了能安心養老以供日常生活之所需
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之年金給付實是比較穩當(領超過8年就比一次領多了)
但建議60歲再請領為佳不必每月被減發16%。
且在到滿60歲這4年把投保薪資逐年調高也可請領更多年金。
希望有幫到您如還有勞退新舊制或勞保老年給付其他疑問歡迎再提出討論
現在還可以使用舊制嗎 ?也算幫我ㄧ起解惑贊助 2
您好我想請問今年48年次
但想提前5年領勞保年金月退
大概幾歲可以領?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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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4060676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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