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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餐飲證

我的餐飲證想把它放大張的放在餐廳該怎麼申請
檢視圖片依據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頁說明申請技術士證書(中英文對照懸掛式)作業程序如下:應檢具下列各項資料:申請書一份(詳如附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一吋半身照片一張。

英文名字(與護照同)。

劃撥繳交證照費新台幣400元整之收據正本一張。

(原發證資料誤繕、戶籍資料重複更正免繳證照費)如係更改姓名、身分證編號者需加附戶籍謄本一份。

劃撥帳號:22458762戶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換補發技術士證暨懸掛式證書證照費專戶 申請證書者

請檢具上列資料連同申請書掛號郵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收(地址:408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經審查合格者

於製證完成後即以掛號郵件寄發申請人。

如親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六樓技能檢定服務中心)現場辦理者

可現場繳交證照費。

中英對照技術士證書作業諮詢電話:04-22595700轉450詳見http://www.labor.gov.tw/management/sitemap_upload_file/G1_677_.htm.htm 參考資料 http://www.labor.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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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2170419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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