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勞基法相關問題

我小孩剛滿16歲

現正在超商半工半讀

然卻經常被排大夜班(23:00-07:00)

且一星期一連好幾天上大夜班

.................心還真有些心疼

當然啦!我是可以讓他把工作辭了

免的上課沒精神

或許有更好的方法?能否請諸位博學的朋友解解困惑?1.請問勞基法對於

上大夜班是否有性別及年齡的限制?2.請問勞基法對於連續上班7天必須休一天

是否可包括大夜班下(23:00-07:00)的 當天

當成休假日?3.若是以經常排大夜班的方式

想逼走才剛滿16歲的小朋友

那是否有適當的方法反制?能否請幫我解惑

謝謝!
1.請問勞基法對於

上大夜班是否有性別及年齡的限制?年齡的限制:有限制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不得於午後八點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性別的限制: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經取得工會或勞工同意

並實施晝夜三班制

安全衛生設施完善及備有女工宿舍

或有交通工具接送

且有左列情形之一

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2.請問勞基法對於連續上班7天必須休一天

是否可包括大夜班下(23:00-07:00)的 當天

當成休假日?您提的這個部分

勞基法是有明文規定一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就是指工作6天

第7天就一定要放假。

】勞基法實行細則第十七條也有提到(工作時間之計算(一))本法第三十條所稱正常工作時間跨越二曆日者

其工作時間應合併計算。

但並無明文或相關條文指出大夜班下(23:00-07:00)的當天

不可以當成休假日3.若是以經常排大夜班的方式

想逼走才剛滿16歲的小朋友

那是否有適當的方法反制?您可以依勞基法第五條(強制勞動之禁止)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備註:第七十五條(罰則(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十四條(勞工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您可以跟老闆說明僱用時沒說常常要您小孩子上大夜班。

第一款、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

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跟老闆說明常常排大夜班讓您的小孩子日夜顛倒導致精神不繼

並請老闆改善常常讓您小孩上大夜班的情形。

第三款、契約所訂之工作

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

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參考資料 勞基法&勞基法實行細則
1.ans:勞基法只有針對童工跟女工有限制2.ans:沒有明確規定

我也不知道3.ans:可以請老闆作調整

老闆不理的話就到勞工局申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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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230027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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