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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婚假~勞基法
我想請問
因為我們雖然是正職
但我們工作一天只有5.5小時
所以Boss薪水是照時薪給的目前(115)/h
不是月薪
那勞基法說婚假有8天包括假日
但我們星期天固定休假沒錢
星期六又半天而已
那如果放婚假星期一到下星期一(8天)
錢不就沒有8天了
一到五是沒問題
問題是星期天
薪水照給嗎?正常是要怎樣算?
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 (婚假)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
工資照給。
內政部七十四年六月廿八日(74)台內勞字第三二一二八二號函勞工婚假以一次給足為原則。
至喪假
勞工如因禮俗原因
得申請分次給假。
1.婚假8天
一次請完為原則
不包含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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