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婚假~勞基法

我想請問

因為我們雖然是正職

但我們工作一天只有5.5小時

所以Boss薪水是照時薪給的目前(115)/h

不是月薪

那勞基法說婚假有8天包括假日

但我們星期天固定休假沒錢

星期六又半天而已

那如果放婚假星期一到下星期一(8天)

錢不就沒有8天了

一到五是沒問題

問題是星期天

薪水照給嗎?正常是要怎樣算?
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 (婚假)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

工資照給。

內政部七十四年六月廿八日(74)台內勞字第三二一二八二號函勞工婚假以一次給足為原則。

至喪假

勞工如因禮俗原因

得申請分次給假。

1.婚假8天

一次請完為原則

不包含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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