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誰懂勞基法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http://img71.imageshack.us/img71/2305/24893774xl9.jpg以下是小妹的薪資表!當初一開始說的薪水全薪兩萬三
不含獎金
結果一領錢之後
老闆卻把勞退提撥扣在我的薪水裡
請問這樣合理嗎?而且一開始也沒跟我說過我的底薪是17000
只說全薪23000
去查之後發現老闆把勞保保最低底薪17280
請問我該怎麼辦?http://img187.imageshack.us/img187/2424/dscf6239or8.jpg訂這樣的規則合理嗎?天天加班老闆覺得理所當然
而且沒有加班費
請大大幫我解答謝謝ˊˋ
[勞健保與提撥工資6%退休金]只要是工作的地方員工在 5人以上
雇主就有替每一位員工投保「勞健保」的義務
並且要依據員工每月的工資數額來投保(工資不同保費不同)
並且雇主也須自工資外提出每月工資的6%給勞保局作為勞工未來的退休金。
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勞保局的各地方辦公室
申請查兌自己的勞健保保費和退休金。
**(依「勞退新制」
雇主必須依員工每月工資
在工資外提撥6%為退休金) (違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板大請問你是不是有額外提撥6%退休金依據勞基法6%退金金必須公司提撥不過勞工可以在自己從薪水提撥6%退休金也就是雇主支付6% 勞工6%=12%如果你有額外提撥那麼這位雇主沒有違法如果沒有額外提撥而是直接扣你6%薪水當退休金那麼你雇主違反了上面紅色部分的勞基法依據勞基法規定你雇主如果違反勞基法規定的(上面下面紅色部分)[支付完整薪水]如果雇主和員工約定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
其工資也必須依據基本工資給付。
雇主若違反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並且
工作前約定好的薪水雇主必須不遲延地完整支付
不可任意扣薪。
若沒有領取基本工資或約定的完整薪水
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
從薪水扣除的6%退休金《民法》5年內都可追討。
參考資料
陸戰隊645T退伍的我.在野黨大大
各位好我想請問-我是97年12月31號離職的但在12月的時候公司讓我們簽了一份同意書裡面有關於6%的退休金還有一項是沒個月降15%的薪資那公司如果還是一樣沒訂單的話要在家扣15%的薪資還取消特休~~但是我已經簽了所以我是不是就要不回來這些錢了呢?我還想請問的是不管請病假或是事假都是可以扣全勤的嗎?
我想問一下..我在一間安親班工作..我只在那一間做滿四個月..但我沒有在十天前告知老闆我要離職..那我最後做滿一個月的薪水是否可以領??還有老闆說我沒有事先告知他..所以不給我領那個月薪水..那我該怎麼辦呢??
薪水已經夠少了還被扣很大...錢歹賺...不過以後還混得下去嗎= =?
勞基法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7120158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