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薪資問題 以及加班費問題?
我想請問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是正職 月休6天 每天上班十個半小時早上0830-1230 下午1600-2230月薪22000 扣掉勞健保(公司在薪資裡扣)21000左右 這樣的薪資有違反勞基法嗎若沒有加班費這樣雇主算違反勞基法吧?要如何投訴? 如果按照勞基法 我ㄧ個月薪水應該會是多少?
勞基法第三十條(每日、每週之工作時數)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
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
得將其週內一日之正常工作時數
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
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每週工作總時數仍以四十八小時為度。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
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
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
亦同。
1.月薪22000 扣掉勞健保(公司在薪資裡扣)21000左右 這樣的薪資有違反勞基法嗎?答:這樣的工資因為超過基本工資
所以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但是違反勞基法第三十條關於工作時數的規定。
2.若沒有加班費這樣雇主算違反勞基法吧?答:根據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的確是違法的。
3.如果按照勞基法 我ㄧ個月薪水應該會是多少?答:如果按照勞基法
你的薪水還是維持不變或是歸零。
參考資料
勞基法
樓上的要先看看每天實際工作幾個小時
要扣掉吃飯飯及打瞌睡的時間啦先知到每個月有幾個小時是算加班費的
才會知道有沒有違法嘍你要寫清處一點才能幫忙問啦!!偶家人事說不會先扣掉勞健保費的!! 因為本來勞健保就有偶自己要付的一部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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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1090774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