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基法特休假規定
請問若我在2007年6月20日到公司任職今年7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我有幾天特休假是否有相關法令的規定謝謝
您任職的日期是20070620~20080701嗎?如果是的話~您已經做滿一年的工作了!
這時你會有七天的休假日 恭喜你!其實特休假的規則是這樣的只要你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有七日假期 工作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有十天假期 工作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有十四天假期 工作十年以上
每一年加一日休假
最多加到三十日為止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
一年7天年假..7除以12=...今年7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是6個月所以是3.5天瞜..
法令是滿一年7天.但私人企業很多都是用年度來給.96/06/20至97/06/19滿一年.公司人事會在6/20通知您有三天半特休也許會覺得怪..為何不是七天.因為先給96年度的.等到98/01/01開始.97年度您都上完一整年了.再給7天特休.也就等於一年半公司巳給了10.5天的特休公司也為了方便人事作業.不可能每個月告知誰有幾天特休的(遇到上百員的公司.人事不是傻眼了.天天記誰到特休7天還是10天還是15天的(所以隔年一月全部通知)
勞基法特休假規定,工作,假期,恭喜,公司,天特,規則
勞基法休假規定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9030909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