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請熟勞動基準法的大大們解答
最近一直被主管約談
講明要我主動離職
不然就直接解僱
但是我上網找了相關的勞動基準法
和人資處的新版勞基法不一様
想請問各位大大新的勞基法
對於勞工資遺的定義和說明
以下幾個問題想請熟法律知識的大大們解惑
感激不盡!!!1.僱主要資遺勞工的預告期
是否用口頭告知即可
需要書面通知嗎?2.如果我工作滿一年的話
需多久以前通知?3.僱主如用不適任的理由資遺(很明顯的針對我個人
其他人的業績 都沒有達到業務要求
但主管看我不順眼
就要用這個理由拿我 開 刀)
有不服的地方要如何申訴?4.如果主管用勸退的方式
我要理會嗎?
1.僱主要資遺勞工的預告期
是否用口頭告知即可
需要書面通知嗎?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