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基法中,特別休假的規定?
想請問對勞基法的高手:特休可否代替病假?可否臨時請特別休假呢?若老板不答應
是否違法呢?另一個問題:老板是否可以另外規定在星期一和星期五請假的話可多扣薪水呢?是否違法呢?
1.如果你有特別休假
當然是可以用特別休假來代替病假的。
2.許多人都會以為特別休假是勞工想請就可以請的一種假
事實上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規定
特別休假之日其應由勞資雙方協議排定
所以不是員工想請就可以請
有些公司會在年初就要員工把一整年的特別休假全部排定以利生產線之安排。
因此
如果是臨時要請特別休假
雇主是有權不准的3.老板是否可以另外規定在星期一和星期五請假的話可多扣薪水呢?是否違法呢? 回答:(1)依勞基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也就是說
只有事假是可以不給薪的。
(2)另外
依勞委會解釋
(76) 台勞動 字第 3119 號 全文內容:事業單位於勞工事假期間除不給工資外另扣一日工資、係違反勞工請假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之規定
得依該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處以罰鍰。
(3)因此雇主規定要另外多扣薪水是違法的。
4.全勤獎金應發多少
勞基法中並未規定
不過對於全勤獎金之發放是有許多解釋的
提供如下給你參考。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77) 台勞動二 字第 14423 號 發文日期:民國 77 年 07 月 26 日 要旨: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
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基本工資
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
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參考法條:勞動基準法 第 21 條(73.07.30) 發文單位:內政部 發文字號:(76) 台內勞 字第 468376 號 發文日期:民國 76 年 01 月 15 日 要旨:勞工不同意於法定放假日工作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明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係勞工法定權益
勞工於上述放假期間不同意照常工作
雇主不應作為扣發全勤獎金之依據。
參考法條: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73.07.30) 發文單位:內政部 發文字號:(76) 台內勞 字第 463894 號 發文日期:民國 76 年 01 月 15 日 要旨:勞工無法於延長工作時間內工作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全文內容:勞工因故無法於延長工作時間內工作
雇主不應作為扣發其全勤獎金之依據。
資料來源:勞動基準法 第 24 條(73.07.30) 發文單位:內政部 發文字號:(76) 台內勞 字第 49178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76 年 05 月 02 日 要旨:雇主扣發全勤獎金得處以罰鍰疑義 全文內容:事業單位雇主違反勞工請假規則第九條:「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之規定
因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請假應給之假期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規定
得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處以罰鍰。
參考法條: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74.03.20) 勞動基準法 第 43、79 條(73.07.30)
參考資料
我是人事主管
問題一特休當然可以代替病假休喔問題二臨時請特休假是可以的不過當然最好別這樣因為如果是病假臨時請..這無可厚非但是臨時請特休感覺會很沒責任感如果我是主管..考績就會給你打低一點問題三老闆不讓你請要看你所因何事並且提出證明喔..老闆絕對可以叫你提出合理的請假證明但是當你提出合理證明雇主也不得拒絕問題四請假只得扣當日薪不得多扣喔多扣就違法摟問題五全勤2000當然正常阿勞基法並未規定全勤獎金之金額那是屬於公司的福利獎金喔
病假扣半薪
特休不扣薪(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提出請假是員工的權益
准不准假是老闆的權益(因為一般公司會考量淡旺季營運時的情形)
所以不准並不違法(可以跟公司商量)扣薪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
會被罰款的!全勤多少錢是公司的福利!
謝謝阿傑的回答~~所以我是可以請病假但不扣全勤的囉??但如果以往老板都扣了那怎麼辦啊??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7140279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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