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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

辭職與開除有何差別?各位大大幫忙!
你好辭職分為兩種一者是指勞工自願離職當然不能要求任何資遣費二者是資方違反勞動契約或有勞基法第十四條之情事

勞工終止契約此時可以要求資遣費開除亦分為兩種一者為無資遣費之開除

通常發生於重大違紀事件二者為資遣費之開除

通常發生於資方經營問題

以上請參照勞基法十一條至十四條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參考資料 蘇律師

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五款,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勞基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違反勞基法第十四條,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勞基法第十四條,勞動契約,資遣費,開除,勞動,資方,勞工,契約,違紀,請參照

勞動基準法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2290863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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