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休假規定

急~這樣是不是違反勞工局的規定?

我現在懷孕8個月...工作到2月底就停止了!現在在家待產...我老公在送瓦斯..送瓦斯很累又沒底薪!搬一支瓦斯抽40元...我老公說他趁冬天送瓦斯生意好想多賺點...但是我覺得送瓦斯實在太累了!所以我跟老公說一個月至少要排個4天假!因為上個月我叫老公排休3月7號..要去買小孩子的東西!但是...今天等老公下班聽到一個壞消息!他們公司這個月只給我老公1天假!我聽到非常生氣!!把人當狗也不是這樣~瓦斯行很缺人但也不能給員工一個月只休1天吧?我想請問...這間瓦斯行這樣是不是已經緯反了勞工局的規定??可以像勞工局申訴嗎?我住在北投區...可以提供申訴專線嗎?
不必去申訴也可能辦得通關於勞工的工作休息及休假規定是屬於勞基法第4條(主管機關)規範的「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勞工局。

」管轄事務。

這跟勞保局一點業務關係都沒有樓上的朋友指錯方向

誤導人家去勞保局

是會浪費時間精神還會氣得半死的喔;妳老公又不是200年前被美國白人虐待的非洲黑奴

黑人後裔歐巴馬都已經當美國總統了

妳老公怎堪如此過勞任由雇主虐待啊?就是因為瓦斯行很缺人更要善待勞工呀!

不是嗎?我建議妳老公直接找老闆談一談

應該是: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二、至於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或每兩週總工作時間超過84小時的時間應該按勞基法第24條加算加班費三、每七天(一個禮拜就對了)其中必須有一天是有薪休假四、每逢舊制的國定假日都應該是有薪休假五、每兩週應該至少有一個週六是全天有薪休假

另一個週六是半天有薪休假(勞基法第30條參照)●●●如果不敢對老闆吭聲

怎麼辦?也可以找我幫妳跟他老闆斡旋相關的法律在這裡

自己看就會明白勞基法~~~~~~~~~~~第30條(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

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

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

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

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

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第36條(例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作為例假。

第37條(休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

第38條(特別休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

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

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

每一年加給一日

加至三十日為止。

第39條(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假日工作工資加倍)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

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

亦同。

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延長工作時間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可以申訴

到當地的勞保局就可以。

大部分的人為了保住飯碗

這種事都是敢怒不敢言

我覺得如果覺得不合適就換工作比較快。

申訴之後

你先生應該也不能繼續在那邊了...
這位網友:恭喜您將喜獲麟兒.在這雞婆一點

提醒您一下.很多人不知道

新生兒的名字

會影響一個家六年的成敗! 如果:您有小孩未滿六歲

而家裡沒錢

夫妻工作不順 (兩夫妻聚少離多)那就一定是小孩名字取錯!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

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男人代表事業

新生兒命名

關係著一個家庭六年之內感情、錢財、事業的成敗.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

很多家庭出問題

小孩都在0~6歲之間

所以:很多人苦了一輩子

不知道是自己名字不好所影響!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苦了一輩子

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改錯!我是住在桃園龜山的人

跟先生開一間機械工廠.生意原本還算好

但是自從生了老二

生意一天比一天還不順

找不到什麼原因!因為運氣很不好

心情也很低落

我以前也是ㄧ樣

誤以為ㄧ切的不如意

都以為出生的八字在影響我.只要一不順就跟一般人一樣

到處求神問卜了

補運改運

還去弄什麼聚保盆.開運章的等等

花了很多冤望錢

結果還是一樣.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到前年偶然的機會

看到有網友在(知識 )討論

建議我找一位老師.我給老師我們全家的名字

都講的都很準!所以我和老公商量

當面拜訪黃老師

請教姓名字等等.當然經過老師的指點

把我們全家的名字改一改

公司的名字及工廠的風水也經過老師的指點.現在我們工廠的訂單越來越多

工作也很順利.這兩年一直以來都很不錯

而且有越來越好的感覺

所以有空就幫網友介紹老師喔!給您聯絡訊息資料網址yulins.myweb.hinet.net/?MywebPageId=201181310057102337tw.myblog.yahoo.com/Yu-Lin
縣市政府勞工局台北市打1999市民專線詢問該瓦斯行已經違反了勞基法相關規定我看瓦斯行也應該沒有公共安全守則(危險工作環境需要有)再者我想一般的瓦斯行應該也會囤積不少瓦斯鋼瓶...可能超出法定容許規定看你要直接跟老闆處理還是直接去申訴反正結果都是差不多的沒有說因為這樣你老公就無法工作不管是契約工或是約聘或是正式都是依循法律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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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休假規定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3070010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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